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4号私搭乱建,无人管
理,无人干预。违建面积越来越大。
破坏小区整体规划,影响居住环境美观;
占用公共空间,导致消防通道堵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现提出以下请求:
责令违法建设者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并恢复原状;
对小区物业未尽到管理责任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对辖区违建的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破坏小区整体规划,影响居住环境美观;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3-31 14:44: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本院属于干休所家属院由市老干局后勤管理,院内5排60户,系独院小二层,接诉求后,立即和单位后勤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发现第一排西1-3户正在装修和加盖围墙,已告知业主尽快整改到位。我社区会密切关注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