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7月购买常绿林溪宸院xx栋xx单 元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然而,截至目前(2025年3月xx日),小区仍未完成正式水电接入,燃气、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亦未完善,长期使用临时施工水电,存在以下问题: 1.水电未交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水电,仅以施工用水电应付,导致频繁停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配套设施缺失: -燃气管道尚未完工,开发商声称“正在协调”但无明确时间表; -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大门未完全建设完毕,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每栋楼都有不同程度的楼栋下陷 -地下车库至今尚未启用,地下车库垃圾成堆3.强制收房与合同违约: 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 的情况下强制交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与诉求1.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需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及基础设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要求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2.诉求:立即整改:要求开发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水电、燃气接入,并完善消防设施,交付地下车库及主大门剩余建设;书面说明:公开延期原因、整改计划及具体时间表;-追究责任:请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是否违规交房,并依法处理。悬请相关部门:1.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加快施工进度;2.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符合交付标准3.公开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维护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31 09:31: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诉求人反映的常绿林溪宸院相关问题后,我中心立即联系常绿林溪宸院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反馈称,1、目前燃气表正在进行安装,楼外燃气管道进行收尾施工。2、小区自来水总表目前正在进行申领安装工作,小区及楼内供水管道已施工完毕。3、供电问题,开发企业已上报供电部门对配电土建部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进行配电设备安装施工。4、消防设施设备目前正在进行调试。5、开发企业称地库交付时间为2025年8月,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对地库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6、网络问题,开发企业称小区内正在进行网络主线施工。就以上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协调相关施工单位,争取早日完成相关施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