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4年4月购买常绿林溪宸院5栋2单元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然而,截至目前(2025年3月28日),小区仍未完成正式水电接入,燃气、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亦未完善,长期使用临时施工水电,存在以下问题:  

    1.水电未交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水电,仅以施工用水电应付,导致频繁停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配套设施缺失:  -燃气管道尚未完工,开发商声称“正在协调”但无明确时间表;  -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大门未完全建设完毕,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每栋楼都有不同程度的楼栋下陷  -地下车库至今尚未启用,地下车库垃圾成堆

    3.强制收房与合同违约:  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 的情况下强制交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与诉求

    1.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需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及基础设施。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要求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诉求:

    立即整改:要求开发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水电、燃气接入,并完善消防设施,交付地下车库及主大门剩余建设;

    书面说明:公开延期原因、整改计划及具体时间表;

    -追究责任:请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是否违规交房,并依法处理。

     

    悬请相关部门:

    1.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加快施工进度;

    2.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符合交付标准

    3.公开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网友1587346 2025-03-28 评论0 浏览99 编号 20250328185735302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