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月购买常绿林溪宸院3栋1单元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然而,截至目前(2025年3月28日),小区仍未完成正式水电接入,燃气、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亦未完善,长期使用临时施工水电,存在以下问题
1.水电未交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水电,仅以施工用水电应付,导致频繁停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配套设施缺失:
- 燃气管道尚未完工,开发商声称“正在协调”,但无明确时间表;
-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大门未完全建设完毕,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每栋楼都有不同程度的楼栋下陷
-地下车库至今尚未启用,地下车库垃圾成堆
3.强制收房与合同违约
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的情况下强制交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与诉求
1.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需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及基础设施。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要求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诉求:
-立即整改:要求开发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水电、燃气接入,并完善消防设施,交付地下车库及主大门剩余建设
-书面说明:公开延期原因、整改计划及具体时间表;
-追究责任:请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是否违规交房,并依法处理。
恳请相关部门:
1.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加快施工进度;
2.对项目消防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防火安全。
3.尽快处理地下停车场脏乱差问题,夏天到来臭气冲天。
4.尽快完成水,电,燃气,暖气的施工,让我们安心入住。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31 09:37: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诉求人反映的常绿林溪宸院相关问题后,我中心立即联系常绿林溪宸院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反馈称,1、目前燃气表正在进行安装,楼外燃气管道进行收尾施工。2、小区自来水总表目前正在进行申领安装工作,小区及楼内供水管道已施工完毕。3、供电问题,开发企业已上报供电部门对配电土建部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进行配电设备安装施工。4、消防设施设备目前正在进行调试。5、开发企业称地库交付时间为2025年8月,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对地库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6、网络问题,开发企业称小区内正在进行网络主线施工。就以上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协调相关施工单位,争取早日完成相关施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