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5年2月11号,在沿海招工群里看到河南偃师红牡丹鞋业,发布招工信息,后来我联系到赵总,在电话和微信里谈好薪资和工作时间后,第二天晚上开车到达红牡丹鞋厂,与2月13号开始上班,前面一个月老板说话还比较算数,过了一个月后,老板就晚上下班了,还让打鞋子,我说我已经下班了,出去有点事儿,老板当时就有点不高兴了,于是我跟老板提出让他找人,找到人了,我就不做了,当时老板也答应了,过了几天,老板找到人了,与2025年3月25号下午两点半把我叫到办公室,开始找我茬,老板赵某脾气还蛮大的,随后我便报警了,警察到了以后了解了一下情况,问给我多少钱?老板娘说只给我7000,我上了40.5天班,给我这点钱,我上来油钱加过路费,加一个月的生活费,最起码也有4000多了,他给我7000,意思是我上了40.5天班,到最后拿到手才2三千块钱,老板娘还说按日薪100结给我,我不同意,后来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这个厂怎么样,无独有偶,在2022年6月27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上投诉偃师区红牡丹鞋业无故克扣员工工资。这位网友在五月下旬离职后,去领取五月份工资时被无故扣除500元。尽管该网友进行了多次沟通,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最终,这名网友选择了到人社局立案处理,我一个外地人务工者第一次来到偃师务工,碰到这样的情况,希望贵平台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帮我讨回我的工资,也能让我们这些外地务工者对偃师老板有个好点的印象,不然以后可不敢来这里上班了。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3-27 09:36:15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劳动保障维权中心2025年3月27日向许某发放告知书: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告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解决问题。许某于2025年3月28日到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递交相关材料,申请仲裁。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经审核许某申请仲裁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立案受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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