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君河湾北区租赁商户门面房做经营,正常办理营业执照,缴纳房租、物业费,可是物业公司莫名其秒的收取1000元经营押金?不知有何法律法规依据?在政府大力提倡想方设法搞活经济的大政策下,物业公司还明目张胆乱收费,增加商户压力,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管管。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27 09:05: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1000元保证金在合同中表明,已经明码标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3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