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位于嵩县盛德美门口闹市区,好好在行驶,前方宝骏车辆突然停车,且宝骏车辆停车时是在道路中央位置并不是在右侧行驶道上!我们缓慢准备绕过它行驶,当我车车头已经在它后门位置的时候,宝骏车辆右后方突然一个女人打开门来个了开门杀,致我车倒车镜损坏严重,并且车身有刮蹭。当时宝骏司机刚开始也承认是他们的责任准备私下协商,然而过了几分钟又不愿承认,犹犹豫豫,随后双方车辆扣押定损。定损第一天周一,司机老公给我们打电话也承认是他们的全责说好话,我们没同意,我们委托的4s店人员帮我们去现场处理,我们不在场,以为周一就可以结案,交警队突然说要等第二天处理。周二司机老公托人又找我们说好话,我们没同意。周三也就是今天,责任书下来了,变成了我们主责。我们主责??想想都可笑!黑白颠倒?真的很不可思议!咱们不去猜想一些没有证据的事,因为大家一直相信咱们公安交警系统肯定会秉公执法的!目前疑问就是,事故科在责任书里描述几乎都是围绕着我们错误,宝骏车辆只是在停车等待是我们从右方超车导致的。突然开门不提了吗?是不是骑个电动摩托车从右方过,前方来了个开门杀导致伤亡,也可以说是骑行人员主责因为谁让他从车旁边骑过去??另外,如果车辆如果停在我们当时行驶的右侧道路,我们绕道肯定是要从左方的,它当时是停在路的中央位置啊!右侧也是我们的行驶道!宝骏车辆左侧是对向车道,并且不断有对向车辆驶来,难道我们放着右边本就属于自己的行驶道不走,非得绕道左侧顶着对向车行驶?还是说我们就不应该再行驶?宝骏车辆等待警察来,我们陪它等?我们的主责在哪,在于我们开车上路了?当时的监控和我们的行车记录仪交警都有!综上所述,一个车突然停在路中间,且后方人员不观察道路直接开门,导致后方正常且缓慢行驶的车辆受损,受损车为主责,停车的为次责?
回复部门:嵩县 2025-03-31 09: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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