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江津路为一条东西道路,附近各老旧小区及住户驻临,夜间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一贯在该道路南北进行临时停车,但最近洛阳交警支队一大队频繁在晚上八点左右前来贴条罚款。根据洛阳交警支队长王伟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以及《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针对目前小区周边停车位不足、停车难等问题,规定“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特殊时期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符合安全管理和通行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限定时段允许停车。”交警支队一大队以及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深入了解政策内涵不够,群众立场站的不稳,多次在夜间进行贴条,且在江津路有明确指示牌的情况下进行贴条,同时一大队人员王常丰存在执法尺度不一,选择性执法,对于江津路北且位置在澜京公馆西车库以东至江西路口停放的所有车辆均不处罚均不贴条,现要求交警支队一大队及时督促整改,且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处置!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27 09:42:58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河南省公安厅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群众可于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城区(主城区和建城区)居民小区周边具备路内停车条件的道路依次有序停车。每日21时前交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治理,建议您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规划合理的时间停放车辆,同时关于您反映的选择性执法问题,建议您拨打辖区大队电话0379-828881110提供详细时间和事情经过,我们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您的问题。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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