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26 09:28: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述问题,无法判断具体噪音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和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2023)109号文件之规定,商业经营活动中的社会生活噪音由城管部门监督管理,非商业经营活动中的社会生活噪音由公安部门监督管理,您可详细描述问题或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
2025年3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