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4.11月生育,生育津贴参保基数为3756,其中有177额度为补缴部分,津贴发放是按照3579发的 不应该按照总额度发吗?缴费基数从24年7月 由3579调整为3756,单位在24年12月份对24.7-12每月都补缴了177元,但是查询缴费基数还是3579,没有调整,是不是应该调整为3756呢?钱交了基数不调整影响了我的生育津贴额度。24年7-11月基数查询依然是3579。缴费基数就卡到24年7-11月,那177这个钱也补缴了,但是参保科3579基数不调整,那个钱不就算白交了?为什么就只调整了24年12月份 和25年1月份?12月生孩子生育津贴就按照调整后的基数3756算的。 我11月份是不是也应该按照新的基数3756计算呢?为什么给我按照3579计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描述不清,比较复杂,因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请您拨打63602393电话,协调沟通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此电话已经沟通很多次 ,没有解决问题。说是津贴是系统自动生成,不是人为经办,他们只负责划拨不负责其他,我的问题是 我的实际缴费基数是3756,生育津贴发放为什么按照基数3579发放?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5-03-26 09:50:48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向工程师反馈,请您拨打我们电话63602393。希望您给积极联系我们,我们协调给你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