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5-03-26 09:38:40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落实。经落实,该小区于2013年8月立户后交由我公司对小区庭院管网进行维护,小区内表后管道由开发商建设时铺设。3月4日工作人员巡视时发现该处表后存在漏水情况,立即通知客户当即止水。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注册水表为界,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注册水表用水端之后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和《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因此漏水产生的水费应由用户或者产权人承担。经了解,目前客户已经联系到了维修人员,稍后将自行处理。已与您联系说明上述情况,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