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房屋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属于某个权利机构,浦东社区以做楼顶漏水为名,私自将小区楼顶出租,严重损害了房屋的原有结构,可能给小区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例如火灾,危房等,在大部分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请问这样的违法乱纪行为谁来管,我的诉求第一要求社区立即停止违法乱纪的施工行为,第二要求追责社区参与违法活动人员的责任,让以权代法者受到惩罚!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因校场街小区40号院系无主管小区,居民多次反映楼顶严重漏水无法居住。经社区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但因社区没有能力解决,后得知政府有支持利用开发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认为此项目能实施将能解决房顶漏水问题。了解情况后,浦东社区召开会议研究,并在小区张贴公告,征求居民意见,积极为该小区引进该项目,以此来解决该小区楼顶漏水问题,同时利用租金为小区解决常年以来无保洁,清化粪池、清垃圾、无楼道照明设备等基础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4-01 15:47: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中,目前,校场街40号院一号楼光伏项目已停工。给诉求人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