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证明母亲信息写错了就是写错了这个是事实,写错了是我们的责任吗?我想问问,沟通多次还是无果,还要让我做亲子鉴定才能更改,这个就是沟通结果吗?这不叫沟通这是医院必须让我们这样做,我想问问你们写错了这个都没责任吗?让我们问这问那的,跑前跑后的,写错了这个都是我们的错,为人民服务,那是为人民吗。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3-25 09:37:30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第一人民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妻子王某某于2008年10月1日在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分娩一男婴,现提出需要更换出生医学证明,反映母亲身份证号码中出生年月信息错误要求更改。医院工作人员调取院内签发机构存档存根,显示其提供的信息与医院存档存根信息不符,诉求人妻子王某某在当时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婴儿母亲签章处确认无误后签字表示认可。由于诉求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资料显示与医院存档存根信息不符,工作人员告知诉求人不能出具更改相关证明。
医院工作人员多次与瀍河区卫健委沟通了解情况,诉求人更换出生医学证明需到瀍河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下步医院将继续与诉求人保持联系,需原始存档材料医院积极配合提供。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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