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早上右拐路过西苑路太原路口至天津路口,本人近视+散光,因突迎太阳光照晃眼,导致视线下降,右拐过去的时候,行车记录仪也略有视线遮挡未能及时发现行人,等恢复视线,察觉到有行人时,车大概已经过了斑马线,被通知未礼让行人扣罚3分扣200。在右拐时我提前观察了处于我右边斑马线那边并没有待通过行人,但经过时车速并不快,大概20左右,完全右拐过去直行时才有行人出来未及时发现。之后在12123上进行了申诉,未通过。
请问如果因视力视线问题并非故意造成未礼让行人,为什么申诉不过?需要我怎样去证明当时的情况才能撤销?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25 09:13:55
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同时如果因为太阳光照射眼睛无法判断前方路况时要及时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在驾驶座顶部,一般都配有一个长条形遮阳板。当迎着阳光开车时,驾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视线以及光线情况调节遮阳板,来阻挡光线对我们视线造成的影响,根据您的陈述,因您自身视力和未及时停车观察的原因造成交通违法行为,不符合申诉撤销违法的条件。感谢您的留言!
网友7658232 2025-03-24 17:15:09 【洛阳市涧西区】
认了吧,下次提前把遮光板放下来,近视+散光还敢开车,幸亏没撞上行人。
网友1242727 2025-03-24 23:42:57 【洛阳市涧西区】
还有就是,我散光没有到特别严重那种,遮光板我放了一点点,但是完全不影响视线的情况下,前方的又会受到影响,我也不是故意的。如果真要是近视+散光,还有视力多少有问题的不能上路开车,那路上大概能少上五分之二的车……不能一棒子打死
网友1242727 2025-03-24 23:37:48 【洛阳市涧西区】
怎么就不能开车了,法律哪点规定不能开车,如果不让开车,驾校报名验视力的时候直接pass掉,我一句话都不会多说……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