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该公司目前还欠我18144元,但是公司项目负责人表示已经把大部分工程款给了包工头(这里包工头是个人雇佣我们工人的) 目前对方称还欠我8844元,这跟我实剩余工资不符合 ,包工头也已经把我们工人电话拉黑拒绝沟通,如果真的已经把工程款给了包工头 ,我诉求是,希望该公司可以提供给包工头的支付凭证。另外根据农民工工资保障协议 ,该公司作为总包公司应该对农民工工资负主要责任,对方违法把工资直接支付给包工头 是否愿意承担先行清偿责任,以及该公司是否同意再次签署工人工资支付协议来约定指定时间支付工资。目前已知的除了我以为对方还拖欠几十个工人工资
包工头 工资 工人工资 支付 公司 工程款 对方 拖欠 农民工 责任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26 09:02: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建局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住建局已通知项目负责人,目前正在核实中,后期进展请您与施工股郭主任联系,电话15324666999。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