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网站对追问字数限制,特另发一贴,详细陈述:
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的管理一直备受关注。从电动车开始被大力提倡以来,国家基于新能源战略的考量,对各类电动车采取了相对宽松的管理态度,交规更新不及时,加上各方利益博弈,导致一直没有出台兼顾民生和出行安全的电动车出行政策。这使得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肆意增长,违规出行现象泛滥。如今,政府采取的“堵”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政策的矫枉过正。
这些低速车价格亲民、出行便捷,是底层普通民众生活的刚需。然而,法规更新缓慢,车辆合法身份模糊,老年人考驾照又受到诸多限制,电动车现行的生产和出行法规已经严重滞后于民生需求,与民众的实际生活脱节。这样的政策出台,不仅难以获得民众的支持,还可能加剧城市政府、机动车主与电动车主之间,以及城市和底层民众之间的矛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21 11:18:33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品牌已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交强险保单等相关资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注册。结合我市实际,公安交警部门对已登记注册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按照车辆用途和使用群体,采取“控增量、减存量、限区域”原则,实行统一备案管理。低速电动四轮车自身安全性能差,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且没有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进行注册登记挂牌管理。同时由于低速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中交通违法、事故多发,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加之,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要求治理的意愿强烈,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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