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50320112402538追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围挡隔离属于阻碍道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洛阳市的拆迁管理也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在未达成补偿协议且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围挡隔离是不符合规定的。
你们对于已拆迁的群众置之不理,对于未拆迁的想方设法刁难,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上级部门没人管吗?一户人家,设立两重围挡,这就是你们所谓的临时管理秩序?12年没人管,现在想起来市容市貌了,无非就是刁难未拆迁的居民而已!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21 15:43: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为解决白马寺片区提升改造遗留问题而采取的临时性管理措施,目的在于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征迁区域土地管理秩序。 白马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起始于2012年,至今已达12年已久,片区广大人民群众心有所盼、心有所怨,我们完全理解,片区的提升改造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少数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及出行方便,在此我们表示歉意。今日的不便是为了今后片区全体人民群众的发展福祉,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白马寺镇政府
2025年3月2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