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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森林国际物业侵占地面公共停车位变为非机动停车充电位

    用户提问 2025-02-28 21:30:40

    新安县森林国际物业不经业主允许私自将地面公共停车位置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当时业主都没同意,请问如何通过安装,费用谁承担,侵占业主权益违法,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查看详情+]

    新安县回复 2025-03-03 10:36:1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公共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是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是可以安装的。

    小区住宿人员也不到三分之二,请问数据统计来源是否作假,同意住户门牌号是否可以展示,请监管机构督促公开落实核实相关信息

    网友1474332 2025-03-20 评论1 浏览995 编号 20250320190010973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21 11:44: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根据国家推广绿色出行和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小区的非机动车是与日俱增,小区的200个充电桩已满足不了住户需求。因小区充电位置不够用,经常出现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发生邻里矛盾,并且在日常巡查中,还发现有个别业主飞线充电,甚至有人将充电口接在公区安全指示牌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全国各地发生的飞线充电造成的极严重后果,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鉴于小区非机动车充电的需求情况,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迫在眉睫。物业于2024年5月,在单元门口公示并征得2/3业主同意,确定在地面临停车位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所需费用由物业和建设方承担,业主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相关手续及资料业主如需要查看可到物业管理处进行询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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