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7 】日在【众轩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豫c 0J82】,并且交租金 2000 元 ;约定还车时间 2 月 1 日,共计六天,费用 900;中间由于汽车事故原因,经交通局协商最终扣除押金 600 元;中间消费 2300 元;
多次沟通希望对望能提供租车发票、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停运费发票,对方同意提供但是一直没给到。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5-03-19 17:47:53
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未开具发票问题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受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尽快联系您核实详情,并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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