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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公交站台成了非机动车停车场? mobile

    如下图(晚上19时过后还是如此,实际比图严重),郑州路十三高门口公交站台,非机动车道被十三高学生们电动车乱停乱放霸占,造成早中晚高峰道路拥堵,公交车无法进站,特别是晚高峰,学校密集,本身就是机非混道路,加上此处违停更是拥堵不堪!

    网友1166866 2025-03-18 评论1 浏览321 编号 20250318202305292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20 11:55:01

网友您好:依据《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停放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禁止性区域停放非机动车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非机动车拖离现场。您可向主管单位反映。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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