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豫金剑司鉴中心【2025】临鉴字第51号)存在严重问题:1、忽略了被鉴定人有脑梗死个人史和2型糖尿病史,未进行法医学检验,未评定人身损害在现存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影响鉴定意见客观公正。2、在鉴定中,仅参考了本次住院病例和本次住院的CT/MRI片,未调取被鉴定人既往完整病历资料。鉴定意见依据不足,程序存在严重瑕疵。3、在鉴定时,被鉴定人仍在住院接受治疗,鉴定时间距离事故发生时间仅过去一个月,被鉴定人接受鉴定的时间根本不是在伤情稳定后进行的。4、被鉴定人应当是面部先着地,该情形不符合常态,有理由怀疑被鉴定人突发脑梗或因糖尿病引起低血糖造成晕厥,并非因为碰撞才摔倒。鉴定机构完全忽略了面部先着地这一不合理现象。
反映人联系方式:张鹏程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25-03-20 15:11:05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在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指定西工区司法局核实处置。西工区司法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对接,向您解释了司法鉴定有关政策法规。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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