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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在栾川县白土镇鑫鼎矿山公司上班,公司两个月发一次工资,发到工人的卡上,再转给另一个工人,虚报瞒报实际工资,造成家人受工伤以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11个月赔偿,没有按工人实际每个月一万多工资去计算,如此行为已经违反劳动法,并且此举有偷税漏税的可能性,卢氏县闫某是老板,相信政府会公正的去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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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3-20 16:42:51
网民您好: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您家人所在单位河南博之郎管理有限公司已在驻马店西平县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于2023年认定为工伤,2024年鉴定为工伤八级伤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如其对工伤待遇有异议,需向驻马店西平县仲裁部门申请应得工伤待遇。栾川县人社局和白土镇政府会耐心向做好法规政策解释工作,引导、帮助其通过合法、高效的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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