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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执法部门知法犯法纵容物业公司违法

    1.物业根本就没联系充电桩负责人,就算修也要有个期限吧!准备修一年?充电桩坏了一个多月,一直没人维修,大家飞线充电非要引起一场火灾才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2.按照政府部门回复默认限制用电合法?怪不得物业服务这么差,都是政府部门放纵的。洛阳市电费五毛六一度,物业收五毛九是不是也合法?

    3.在百姓呼声上搜“洛新开发区阳光新城小区”就知道这物业有多不负责,你服务真上去了,大家都心甘情愿交物业费,真有老赖法院起诉就行了。要服务没服务,就收费积极,靠电费要挟交物业费真合适吗?

    万剑鬼总 2025-03-17 评论2 浏览5818 编号 20250317125603575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19 17:42:3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磁涧镇调查反馈如下:经核实,1、电动车充电桩损坏问题,厂家已对损坏充电桩维修完毕。2、电费情况,目前直供电电费为五毛六一度,该小区属于非直供电,物业需要承担维护管理费用,小区现电价在合理范围内。3、由于少部分业主长期拖延物业费,物业采取电费一次充费50元方式提示业主缴费,已告知物业公司不得限制居民用电缴费,采取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建议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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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很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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