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给我签订服务合同,我给学校招聘介绍学生,学校答应给我服务费每人1500元,我按照口头约定答应,通过亲戚朋友车马劳顿,介绍啦两人,辛苦费一直不解决。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17 15:29:06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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