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临时车停路边,去吃饭。停车位置不影响不阻碍任何交通。并且在收到违停通知后,立刻出去开走。竟然被贴了罚单。但周围其它车辆也没在停车位内停车,为啥没有被贴单。根据上述情况我问两个问题
1、路边临时停车,有没有规定的时间范围,在收到违停通知多长时间免于处罚?
2、可以选择性执法吗?选择性贴罚单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14 16:38:45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