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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于3月11日在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定鼎门街交叉口南100米用餐,将车停在宝龙广场地面停车场内,离开时被停车场内私设障碍物(U形桩)剐蹭,导致车辆右前门及右侧裙边受损。本人认为:1、剐蹭车辆的U形桩存在位置非常不合理,在车位与车位之间,切长度超出停车位1米多;2、停车场周边已经有U形桩切非常明显,与车位旁的完全不同。结合以上情况,请相关部门尽快查明情况,并赔偿个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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