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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房管局领导您好:
我是涧西区紫林观邸的业主,自2024年4月30日收紫林观邸房屋交付一套,物业费从2024年5月1日起算,收房必须缴纳一年为期,中间另收取装修押金3000余元,目前截止2月底已经办理退还装修押金申请,但物业迟迟未能履行退款,且一直催交2025~2026年度物业费,业主们必须有人去闹了才给部分业主退还押金问题,且询问态度语气很理所当然的样子,且活动界定,没有交物业费的,不予参加。特此申请政府部门领导同志介入,帮忙解决,这样的公司严重影响我市公民生活秩序等网络舆论环境,希望领导们帮忙解决。
押金 物业费 装修 业主 涧西区 退还 领导 收取 帮忙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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