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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西工玻璃厂路20号院物业不作为

    领导好,我是玻璃厂路20号院的业主,楼上排水的时候厨房里面的主排水管会出现喷水的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这个排水管非人为原因损坏的属于物业管理维修范围。跟物业打电话的时候说这个管道属于物业维修范围,但物业让师傅入户看了以后说这个维修存在困难,不属于公共设施,他们只维修户外的管道,这个户内的管道属于业主家的,不予以维修!我就不明白了,有关法规说这个属于物业维修范围,并且这个管子是为了楼上排水用的,怎么就成了业主自己管理的东西了,请领导给一个说公道。

    网友522102 2025-03-10 评论0 浏览979 编号 20250310194349418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3-12 09:50: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与宏瑞物业沟通,经了解,漏水位置为室内共用下水管,损坏部位的维修费用需使用人均摊,物业表示可以提供处理方案协助居民处理。具体事宜居民可到物业公司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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