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君山西路鸾山云溪小区,情况:1.售楼部宣传大产权70年(大厅内有宣传海报为证),实则合同上写的是55年产权,虚假宣传,并诱导业主签订合同,2.擅自更改图纸,不按原图纸施工,私自在房顶上面安装空气源,所有腰线层(四楼十二楼)阳台设计与其余楼层不一致影响封窗,没提前告知、未经业主同意。3.由于擅自更改图纸,加盖房屋,导致后两栋业主所买房屋的采光受到影响,甚至将本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出让给外来人员作为出路,严重侵犯了本小区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4.业主们花高价格,实则购买低配置房屋,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连瓷砖都不贴,窗户,合同签订断桥材质,实则只有一楼是断桥材质,二楼以上均不是,入户及楼梯间门质量太差,还未入住,上面都有损坏,还以正在施工拒绝业主现场看房,导致现在全体业主的被动局面。此问题业主们均已找开发商商谈过,但是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来搪塞业主们,万般无奈之下特来找你们解决为盼。加强监督,减少百姓损失,以免发生群体事件。 .恳请调查事实,责令企业改善,改善不了,全体业主要求退房。 [查看详情+]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沟通,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一是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该宗地2010年办理出让,使用期限自2010年已开始算起,因此到2080年到期。二是该小区未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待后续进行竣工验收,涉及不合格地方将督促开发单位进行整改。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3-13 10:45:50
网民您好:3月12日住建局联系开发商、部门业主进行当面协调住建局职能范围相关诉求。 1.关于业主提出产权虚假宣传问题:(1)开发商已于2010年2月5日取得土地证,国家规定住宅产权为70年,时间截止到2080年;(2)土地证及相关证件已在售楼部公示;(3)业主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二章第一条明确写出,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为2080年12月13日。2、经协调,双方提供的证据需通过法律咨询后,再进行协商解决。3、该小区未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待后续进行竣工验收,如未按图纸施工方面将督促开发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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