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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绿林溪宸院物业要求必须预交一年物业费,不交就不允许装修,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物业费 预交 不交 装修 法律法规 收取 违规 城乡 违反 物业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10 09:46: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洛阳市发改委2025年1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费应从交房之日次月起开始缴纳。物业费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建议双方按照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物业办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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