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3-10 09:23:06
网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也不例外。因您未留下您的个人信息,无法核实您的具体情况。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3.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和投诉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4.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维权时使用,咨询电话66831959。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