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祥和巷小区开通暖气费,除了收取1万元的工程款,为什么还有每平方22.5元的配套费?请问配套费是什么?工程款为什么不包含在内?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3-05 10:37:37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祥和巷小区为老旧小区,关于工程款和配套费的相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 工程款: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第四条第(一)款: 明晰用户承担费用情形。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含计量装置更新)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
(二) 配套费:2021年10月25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偃政办【2021】13号《关于印发偃师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的通知》,对本区域内从2021年3月1日起对在建、在售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费按照120元/平方米执行,列入房价成本,对开发商征缴,不得向用户收取。针对2021年3月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仍然按照城市集中供热配套费收取标准执行(偃价【2008】2号文件),收取标准为:建筑面积*90%*25元/平方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偃师华润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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