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作为新安县配送行业的关键公司,上层在人力不足上不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落实以及有所作为,甚至将任务下发到我们基层手上,且在保障我们权益方面严重缺位。
用各种理由对我们进行罚款,还以双倍克扣工资胁迫骑手缴纳罚款,将罚款作为管制我们的手段,罚款金额(30 50 100 200不等)且最后钱款不知去向。
既然作为合作关系,不算做劳动合同,为何要因私自收工为理由多次罚款,规定上下班时间,且强制性要求骑手替班和加班,既然强调是作为合作协议,是否应该公平自愿,无视我们个人意愿,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且现行的请假制度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
每月仅给予我们三天假期,实际操作中请假难度极大,有时还需完成领导给的任务才能请假,那为什么要请假呢,我们应得的休假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管理方式严重扭曲,对下雨下雪天去上厕所这类生活小事,要求我们详细汇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如有不报超过半小时算旷工罚款,极大限制我们人身自由以及隐私。恳请上级领导关注并介入,协助我们改善现状,督促公司落实对权益的维护,营造合理有序的工作环境 。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03 10:33:0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美团骑手与美团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并不是传统的劳动合同。美团骑手与公司之间通常签订的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这种协议并不构成直接的劳动关系。 因该问题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