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号到河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抽血化验,被抽的半条胳膊淤血,回家后无法正常工作,20号找到医院,说我们凝血有问题又让化验,化验结果一切正常,而且本次抽血无任何淤血。明明是上次抽血不当造成的淤血医院却让我们拿出证据,请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2-28 14:42:09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诉求人2月15日至河科大一附院开元院区采血室采血,2月20日至采血室反映采血侧上肢大面积淤青。现场查看血肿位于前臂内侧,抽血部位无明显异常。工作人员带领患者到血液内科就诊查看原因,询问病史后医生开具相关血液检查,后检查结果无明显异常。诉求人要求退还2月20日采血检查费用,经多方分析讨论诉求人手臂淤血与采血无直接关联。
院方工作人员3月3日再次向患者解释,患者表示不理解。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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