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3-01 16:02: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丽景门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被投诉人在集市街附近摆摊卖文玩。考虑到楼梯间并非合法居住场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可能对居住者本人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农校街社区对此高度重视。社区工作人员于10月17日联合丽景门执法队到现场查看,了解其相关情况,并对被投诉人进行劝离,向其说明楼梯间居住的不合规性和潜在风险。然而,被投诉人未听从劝离建议。11月28日,为确保居住者的安全及社区秩序,农校街社区工作人员再次联合丽景门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劝离,但劝离工作仍未取得理想效果。12月18日,鉴于之前劝离工作的困难,农校街社区联合南关派出所又一次对被投诉人进行劝离,向其进一步阐明相关法规政策及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12月31日,我社区与执法队又再次到场通知该人员要求其将占用通道的物品及杂物限期搬离。2月28日,农校街社区联合执法队、辖区民警再次到场通知该人员要求其将占用消防通道的物品及杂物限期搬离,该人员表示找到房子3月5日搬离此处。在后续工作中,农校街社区将持续关注这一情况,保障社区的安全与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