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2-24 16:25:49
尊敬的网友:您好!
目前,您所述项目开发商暂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办理项目准入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开发企业有稳定的资金流、符合规定的资质、诚实守信和财务状况良好;经审核准入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开发企业还须同意为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二)申请准入的楼盘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截止目前我中心未收到诉述项目提交的准入资料,具体开发商办证情况可咨询房管部门。
对于项目所属地块处于抵押状态的,原则上不予准入。但在公司经营良好、开发项目位置优越,风险可控,并且土地抵押权人同意项目准入时,方可申请项目准入。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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