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在老城区北大街金椒鱼消费,每次要FP都推脱说FP票用完了,让下次来了再给,结果就一直不给,我因为用240元FP去找他们要,他们店里吧台的一个男的说话很难听,让我提供有他们店名的支付凭证故意难为人,首先因为支付凭证每天都消费好多,找着太难还太麻烦,其次在美团上团购的根本不显示商家店名,只显示美团消费,我打开美团让他看他不看,他就是故意为难让我找显示他们店名的微信支付凭证,就是不给FP,因为在他们店的楼上居住,经常下来消费,每次都要不到票,他们店里的行为明显就是故意不愿给FP,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2-25 09:06: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税务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工作人员于2月24日10:14:00与举报人联系让其提供消费凭证,举报人表示自己没有举报过,提供不了相关的交易付款凭证,因此调查人员无法确定是否有交易行为,无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鉴于举报人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承办单位无法进一步核实处理,申请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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