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确认,建设公司加盖的车棚。车棚为2021年所建,占用的首先是村集体土地,占用土地是有偿使用还是无 偿使用,是否有账目可查。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您反映的翠屏社区车棚,是翠屏社区建设方所盖。该车棚用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方便电动车充电,避免飞线充电。针对您反映的车棚占用集体土地问题,查无实据。
从土地所有权方面说,土地不是归集体所有,就是国有土地,城关镇说集体土地查无实据,那么车棚占用土地只能是国有土地,车棚占用土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权证等证明为国有土地,而不是集体土地吗?车棚占地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2-23 13:37:5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汉关街道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翠屏社区车棚,是翠屏社区建设方所盖。该车棚用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方便电动车充电,避免飞线充电。您多次反映翠屏社区车棚问题,先是称车棚占用了基本农田,又称车棚占用了集体土地,此问题建议您收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反映(百姓呼声平台致力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但并不保证一切问题都得到解决和答复;由于许多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面性,它们的最终解决还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