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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确认,建设公司加盖的车棚。车棚为2021年所建,占用的首先是村集体土地,占用土地是有偿使用还是无 偿使用,是否有账目可查。
车棚 新安县 占用 集体土地 加盖 有偿 账目 使用 城关镇 所建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2-20 08:52:5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您反映的翠屏社区车棚,是翠屏社区建设方所盖。该车棚用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方便电动车充电,避免飞线充电。针对您反映的车棚占用集体土地问题,查无实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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