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豫CGxxF于2025年2月20日15时52分在宜人路帝都国际门口东向西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谢谢配合!本人在车上坐着,路边停车接电话,也没有人提醒,就直接处罚吗?到底是为了维护治安还是为了处罚!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2-21 15:40:18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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