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亚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1月15日分两次与河南省洛阳市县顺达工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公司")签订《公司提供贷款500万元,期限1年,年化利率7%,于2025年1月5日、1月15日分两期到期还款。顺达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5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24年我司多次与顺达公司董事长沟通协商无果,2025年至今又多次沟通仍然无结果。作为政府授机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控),顺达公司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司合法权益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信力。诉求:
督促顺达公司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请于3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督促顺达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维护我司合法权益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信力。
备注:2025年1月26日,我司向洛阳热线进行反映并得到答复,但节后我司与嵩县顺达工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沟通仍然无法支付。
回复部门:嵩县 2025-02-21 16:14:01
网友您好:
经了解,目前药投公司已与提交人商谈,签订了还款计划。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