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红色区域为我家窗户,隔壁空地要建小区,在我窗户下规划车位,后期噪音尾气影响正常生活,请问规划方面有无相关法规?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2-23 10:57:17
尊敬的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巧,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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