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了产假,到校工作后,工作安排是否考虑下处于哺乳期要适当照顾,多一点人文关怀,有的工作重,有的工作轻,很不平均,本来产假批的天数都不够,法律规定的九十八天,只给批九十天,其他单位都是半年,返校后是否可以适当减轻一点工作量,教育局对女教师的产假和哺乳期的工作量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求。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2-21 09:04: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教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实验初中对女教工本着人文主义关怀的态度,一直实行产假教师假期结束后,在上班期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方便教师能够回家哺乳。感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若有合理化建议请拨打电话0379-6728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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