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2-18 09:39:03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2025年1月15日偃师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电话受理段某朋反映河南鑫巨源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一事,经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多欠与河南鑫巨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军联系,协调处理段某朋反映的问题,但张某军称不拖欠段某朋工资。偃师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于2025年2月10日向段某朋邮寄送达告知书。后又多次与张某军联系,张某军一直答复不欠您工资。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您尽快到劳保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立案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