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13日下午15点48分,收到交警违停短信,罚单时间是15点48分。5分钟后挪走车辆,没有看到交警。交警应先发送短信提醒,若15分钟后未驶离则贴违章停车罚单。现在交警未发送提醒短信,直接下罚单。希望有关部门答复相应的政策解读!盼复!谢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2-14 11:20:09
网友您好:经核实该路段为严管路段,违停情况即拍即上传,已出单则无法撤销,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