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糙理不糙,作为东方光源业主,物业高高在上,无任何的服务意识,无视业主,感觉业主一切都是无理取闹,遇到问题物业从未主动联系诉求人,诉求人打电话联系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说是物业办让打电话的,请问物业办让您们联系业主你们物业不知道为什么吗?诉求人说到关于诉求问题时,物业工作人员说各种理由,且对于物业应尽职责和制度一无所知,还说他们没有责任,让去告这个告那个(包括诉求人的楼上楼下左右邻居都成了被告人),物业意在推脱可这样行吗?物业工作人员说她解决不了让见物业魏经理,但要预约,具体说不好什么时间能见魏大经理,等数天始终无果。物业办简单应付回复“属于公共管道使用不当造成”。请问:1、20多层楼的主下水管道十公分左右,污水转换口比室内下水管道还要高,(“化粪池半年清理一次”物业前台工作人员告知),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而且目前为止不止一两家反水造成损失,应该自认倒霉吗?2、小区内路灯不亮无人修;3、小区内停车,交了地面停车管理费的,车辆可以随便停(包括消防通道、草坪在内随便停),这个合理吗?;4、物业费交了,从未公示明细,只是公示了拖欠物业费的、该交物业费了,为什么都不交物业费,物业心里没数吗?5、物业只有几个人保安能见到,请问其他工作人员呢,都是坐办公室的吗?真是太忙了,遇到问题前台什么都解决不了,物业经理还要提前预约(始终见不到),请问物业的服务在哪里?业主们交了物业费,是请了物业来当座上宾的吗?6、老城区专门印发了物业管理办法,住建局下设物业办,请问物业真的就“自生自灭”、无人问津了吗?7、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繁琐,要求巨细,比开个物业公司还难啊,还是物业公司好?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2-24 10:17: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诉求人主要反映的是返水问题,由开发建设单位管道建设遗留问题、公共管道使用不当等多方面造成。我单位已组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诉求人进行现场协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公共管道进行疏通,合理协调解决诉求人反映的问题。 关于诉求人反映的其它问题已当面回复诉求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