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月10日办理了平安银行二手车贷款共65000元,分36期还。 该贷款内其中有个叫NB二手车附加费费用共4550元 要分12期还,以及每个月额外支付利息10.86元。目前NB二手车附加费以及产生利息本人已经支付了12期共4550元 二手车常规贷款还在合约期内 ,本人要求平安银行退还我已经支付的10期NB二手车附加费费用和利息共4550元 ,本人认为该贷款不属于贷款利息,该笔钱也未打入本人名下账户, 并且本人也没有收到该费用的任务服务,属于另外多收取不合理费用,不知情收取费用!严重损害了本人的个人权益!希望尽快退还。 [查看详情+]
您好,您的投诉我分局已知悉,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我分局已及时督促银行主动与您联系并协商解决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谢谢。
银行就是不返回我多交的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5-02-10 08:59:46
网友您好,如果协商不一致,可向我分局举报,核实银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请以书面材料(包括举报事项及理由、证据材料、身份信息材料等)形式寄送至我分局。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330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办公室。电话0379-63307562。感谢您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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