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鸿君邑小区物业违反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按照58条规定,可处罚1万元到3万元罚款,请住建局予以监督处罚!我在1月24日已经向住建局进行反应(详见附图),请问住建局如何履行了该承担的行政职能?是否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是否明确整改时间?
第二:小区北门4个出入口,只有一个半能使用,是否满足各方面的要求?(详见附图)
第三:作为具有监督只能的行政部门,建议多多到现场核实,而不是多次二传手,最后不了了之。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2-09 09:42:10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部分门禁闸口机损坏,已上报总公司申请维修。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尽快维修,严格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公示管理,加强小区物业公共服务;建议辖区办事处据实履行职责督促物管委做好监督物业服务工作。行政处罚超出我部门权限。后期我单位将继续联合辖区办事处、社区加大对该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监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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