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洛钢3号院楼房漏水,社区、物业、洛钢后勤、办事处均发公函洛龙区住建局,半年无人联系维修。
据了解,3号院有数十户反映漏水,无人问津,如此渎职行为,区政府、监察局是否应启动追责???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2-05 16:46:24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目前,我单位已责成施工单位已与诉求人联系,并于近日上门解决漏水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