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小浪底镇梁村,2017年在专线边种植石榴树,我已向县林业局咨询,种植石榴树验收时是以镇为单位验收或者是以片区为单位验收并没有以农户为单位验收,现在说没有验收上,请提供证据,还有种植石榴树前村委带挖机在我家耕地挖树坑让种石榴树,难道就没有补偿了吗,毁坏耕地就没有补偿吗?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由于石榴树种植补偿资金由上级财政负担,需验收通过后才能拨付,验收结果对上级财政资金负责,由验收组判定。按照档案保留规定,由于时间久远,且未验收通过资料不具有保留价值,相关资料暂无。2017年种植石榴树以农户自愿为原则,由上级提供苗木,村里提供机械帮助挖坑,成活后果树收益归农户所用,风险自担,不存在强制行为,种植果树符合耕地用途,不存在毁坏耕地行为。 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镇人民政府
现在说未验收通过的资料不具有保留价值,这已经是一个漏洞了,既然没有相关资料那么也就是在没有证据的基础上说我家没有被验收上,种植果树挖坑时耕地有农作物小麦,挖树坑是不是毁坏小麦了,这些损失也需要老百姓承担吗,人还没到家树坑就已经挖好了,没有提前说这难道不是强制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1-26 15:43: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梁村2017年石榴种植验收由林业局验收组现场验收,依据领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85%原则。验收时查证成活率未达标的认定验收不通过,当时无人提出异议。由于种植收益归农户,为协助农户种植,减少劳动量,村组织机械协助挖坑,种植经营主体为农户,赔偿无政策支持。经询问当时包组干部,机械协助挖坑时已协商告知农户。 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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